第二是外商投资阶段。以建设部在2002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为依据,以法国威立雅水务为首,从成都自来水案例开始,启动大规模的外商投资水务行业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项目。之后中法水务、柏林水务、泰晤士水务等多家跨国水务公司相继进入我国,在沈阳、郑州、中山等,一批BOT项目纷纷上马。在这个阶段,外商投资没有去收购公司整体,而只是收购公司的优良资产。外商负责修建水厂,再与政府约定水量,由水厂给自来水公司提供原水。该约定水量既不是按实际发生,也不是按实际需求而定,而是约定保底水量,且逐年上升,可能到后面会很高。同时,约定保底水价,固定投资回报率在15%以上,沈阳升值高达20~25%。因此这个阶段的外商投资给BOT项目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政府无法支付承诺的补贴,最后只有通过拍卖资产来支付水费。沈阳自来水项目中,由于中法水务提出的投资回报率过高,政府无法支付补贴,只好以2倍价格将自来水厂回购。当地政府那时刚开始做BOT项目,不太了解,政府和投资人谈判过程中吃了大亏。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星空时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