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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再婚生育政策2017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1-30 00:10:11  阅读:883 作者:郑钧

上期给大家分享2017离异再婚生育政策的相关内容,今天继续给大家深入挖掘其中的信息。下面和大家一起聊聊四川再婚生育政策2017版,四川的离异朋友想要再生多一个的话,可要认真参考以下的内容咯!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一些“盲点”问题让很多夫妻非常纠结。各位朋友请关注下面要分享的四川再婚生育政策2017要求,要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有几种情况: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7、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8、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最后,要注意的是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哦!以上就是妈网百科要分享的四川再婚生育政策2017版内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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