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没有"敬老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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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长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接到一个自称是长春敬老办的办卡电话,请东亚记者帮忙核实真伪。当日,东亚记者进行调查,发现长春市没有敬老办这一机构。
“这盒保健品,原价要1万多元,现在只收198元运输费,机不可失,请老年朋友们抓住机会,找身边的工作人员购买吧!”7日,东亚记者再次来到“敬老办”的办卡地点时,里面一名男子正在慷慨激昂地推销着保健品。
一男子在给20多老人讲课
7日10时30分,东亚记者再次来到同志街和建政路交会处的办卡地点,刚一走出电梯,就看到悬挂的那个“办卡”指示牌,还没等靠近那间屋子,就听到一名男子的声音:“这盒保健品,原价要1万多元,现在一分钱都不要,只收取198元的运输费,机不可失,请老年朋友们抓住机会,找身边的工作人员购买吧!”
东亚记者向门里偷偷探头,看到一名中年男子站在前面,慷慨激昂地讲着,坐在他对面的,是20多名花白头发的老人。
老人离场被强行“搀”回听课
10时35分,东亚记者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正准备走进去的时候,一名老人从里面出来了。
老人介绍,自己姓张,今年73岁,他也是在接到办卡的电话之后来到这里的。“里面是讲课的,讲的都是保健品。他们都可厉害了,有我们的"底",知道我们在哪住,还知道电话号。”张大爷说,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就一直在听他们讲课,对方的目的就是想让老人们买保健品。
正在东亚记者与张大爷交谈时,从房间内走出一名男子,警惕地看了东亚记者一眼,然后来到张大爷身边,二话不说,将他强行“搀扶”回了房间里。
东亚记者来访屋里迅速散场
随后,东亚记者紧跟着两人走进了屋子里,“你干吗?”里面的工作人员问道,东亚记者以找亲属为由,在里面进行了短暂的停留。屋子里,20多名老人面前摆着一盒盒黄色包装的保健品,不时有工作人员走来,向老人介绍他们的产品。
10时40分,看到东亚记者没有找到自己的亲属,一名工作人员警觉地将东亚记者“护送”出门外,并一直盯着东亚记者走进电梯,随后他才转身回到屋子里。
大约10时45分,东亚记者刚刚走出大厦大门没多久,就看到三三两两的老人排着队也从里面走了出来,有的老人手上还拿着一张卡片和一盒赠送的维他命类保健品。
负责人:这不是骗,只是一种销售手段
采访中,东亚记者与一位自称是公司负责人的王先生进行了简短对话。
王先生语速很快,显得有些紧张,他一直强调他们不是骗,销售的是正规保健品。
王先生说:“我们这就和在报纸、电视上做广告一样,也是一种宣传手段,希望老人都了解我们的保健品。”
王先生说,他们是中国老年敬老福利基地指定的一家民营企业,替保健品厂家做宣传,按照厂家的要求,他们就需要给老人办卡,目的也是留个记录,而老人电话都是从踏查走访中得来的。
当东亚记者表示要看一看销售的保健品时,王先生支支吾吾,称自己有事,当东亚记者想了解这些保健品的功效时,王先生也没有作出回答,然后借故离开了现场。
按照这位负责人所说,东亚记者上网查询了“中国老年敬老福利基地”,百度、Google搜索结果均没有这个机构。
营销专家:类似“混销” 但有欺骗性
以免费办卡为名,然后给老人讲课并推销保健产品,这种形式的销售手段,营销专家卓老师解释称,类似于混销模式,但这家打着“长春敬老办”名义的销售团队,带有一定的欺骗性质。
据卓老师介绍,在营销学上有种销售模式叫做混销,但是这种模式需要在讲课前提前告知讲课时间和讲课的内容、以及讲课的目的,但他们很显然对老人进行了隐瞒,然后推销,就带有欺骗性。
卓老师提醒,希望老年朋友不要参与非正规销售。
律师:属违法行为 可处罚款或者拘留
对此,东亚记者咨询了长春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邱律师表示,以“长春敬老办”为名办卡,实则为营销,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虽然长春没有“长春敬老办”但这种名称只有国家的机关单位可以使用,他们假用国家机关名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视情节轻重,可处罚款或者拘留。
本组稿件 记者 陈海宁 王乐耕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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